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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合同书

时间:2024-06-09 00:00:36
装饰工程合同书

装饰工程合同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饰工程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饰工程合同书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工程

2、 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院内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负一层餐厅 。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 )

四、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 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3、 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追加价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6、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因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7、乙方在上述第6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8、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以书面形式写出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得以顺延。因其他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 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

1 、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施工人员及主材进场5天内,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0% (注:看施工进度情况)

2、工程进展到骨架、板材基层施工完成时,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

3、工程竣工后5天内,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0 %

4、 工程验收合格,手续交接清交付甲方后5天内,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7%

5、乙方剩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一年内一次性付清,按合同执行。

七、双方责任

1、甲方:1.1甲方负责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在施工现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1.2甲方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1.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

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1.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 乙方: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提供施工方案,提供与施工相关的图集及资料,提供各种材料样品、材质单、合格证,经甲方认定后再进场。签订合同后2天内施工人员及主材进场,各工序就位,如果达不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施工方退场。

2.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按施工日期编制出施工进度表。

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各道工序按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分部分项完成后,自检合格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2.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2.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未含的消防、给排水、设备管线如需改动,乙方可配合完成,负责改动;甲方自购主材,乙方可协助安装;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

2.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由乙方原因在造成的工期延误,一天按工程总价 0.3% 扣留。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此处隐藏28321个字……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3、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三十四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_______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七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三十八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装饰工程合同书15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承建单位):济南世纪三强广告有限公司

以上双方就店面装饰工程一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店面装饰工程商,负责甲方店面装饰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各称:

2.工程地点:

3.工期:

4.XXX字的项目增加单追加工程款。

5.工程造价:元。

三、双方责权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完成店面装饰工作。

2.店面装饰期间的电费、场地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甲方还需协助乙方办理进场手续。

3.乙方在店面装饰过程中派专业工作人员负责巡场维护,如在无外力情况下, 展台倒塌,乙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项目,需与乙方协商,签定了工程追加项目单即可。但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则由甲方承担。

5.因商场客观条件限制及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乙方未能按原计划完成施工,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不以此为由扣款。

6.甲方因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或工期延误,因此造成的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7.工程开工日期为合同签定日期。

四、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付乙方合同款,每迟1工作日,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

2.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店面装饰工作,每迟1工作日,乙方将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五、验收标准:

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制作要求为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额%人民币元。 (大写 )作为装修材料预付款。

2.乙方完成店面装饰后,甲方于工程结束第2天将总工程余款付清给乙方,即工程总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七、本合同不因签约当事人离职或变动而改变。在甲方未付清全部工程款之前,店面装饰工程所有装饰物品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双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附件:设计图纸(效果图、施工图)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履约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济南世纪三强广告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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