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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4-06-08 23:50:54
【热】商品房买卖合同

【热】商品房买卖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品房买卖合同1

出售方(称甲方):地址: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国籍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地段占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日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__,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__内的第座(幢)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平方尺)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上述原因必须经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__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角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帐号: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

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__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

第三条的规定将__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____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__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__须经__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____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____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__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购__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__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__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__,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_____(套)(间)。(该商品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 ……此处隐藏19673个字……任。

第二十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_________[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由甲方向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略)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_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_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_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_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合同补充协议(略)

为加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一条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第二条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第三条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第六条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第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第八条 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第九条 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第十条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第十二条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条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第十六条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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